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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组织召开新冠肺炎疫情对交通运输行业影响及对策研讨会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0-03-05

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对我国的交通运输行业造成了较大冲击,我校法学院一直在密切关注,已有3篇有关疫情中航运政策法律问题的资政建议获国家领导人批示。3月3日下午,应学校要求,法学院通过企业微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在线上召开了研讨会,就新冠肺炎疫情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及对策展开讨论。航运发展研究院院长兼人文社科研究院院长李肇坤,航运发展研究院教师唐浩;法学院院长初北平,党委书记徐燕,副院长韩立新、蒋跃川,教授张永坚、陈鹏、朱作贤、王秀芬等参加研讨会。

李肇坤介绍了召开本次研讨会的背景和意义,与会人员分别就新冠肺炎疫情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及相应对策进行了研究、分析与探讨。

徐燕提出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网络媒介广纳社会建议、加强部门间合作和国际合作等应对举措;韩立新表示,对疫情现状及形势发展的阐述与预测应当更加准确,提出的建议应当更加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蒋跃川表示应当从国内和国际、供给和需求等不同方面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进而提出应对措施。张永坚分析了新冠肺炎疫情下交通运输行业现状,从国内和国际角度对全球交通运输行业形势进行预测,并从国家、行业、企业等层面给出应对建议;陈鹏分析了目前我国新冠疫情发展的特征和现阶段交通运输行业的重点任务,提出了防控输入型疫情的多种措施;朱作贤阐述了新冠疫情下海运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法律保障措施,并提出了防控输入型疫情的法律机制;王秀芬表示,从法律上保障船员权益有助于保障航运能力,进而保障我国新冠疫情下物资储备。

初北平作总结发言,对积极参加研讨会的各位专家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会继续支持教师就新冠肺炎疫情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及对策相关内容继续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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