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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连市社科院2022、2021(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3-09-06

各单位:

根据大连市社科院文件通知,现组织开展课题结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大连市社科院2022年度立项调研课题、2021年度延期结项调研课题;2023年立项调研课题如已完成,亦可参加本次结项评审。

二、受理时间

9月15日

三、提交材料

纸质版:

1.《结项审批书》实名1份,A4纸左侧装订并与成果分开;

2.课题结项最终成果实名1份;

3.咨政建议稿实名1份;

4.“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1份。

电子版:

1.上述材料电子版实名、匿名各1份;

2.《汇总表》1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综合楼816,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宫磊校内邮箱。

四、相关要求

1.匿名电子文本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

2.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研究报告)。咨政建议稿要求独立成文,字数在3000-5000字左右,包括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突出对策建议,该部分不得少于全文篇幅的30%;作者署名3人以内,并附每位作者的简介;如有注释统一放在文章最后。

3.课题结项成果须经“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合度大于30%的不予结项。

4.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需变更请向大连市社科院提交书面申请。

五、联系方式

宫磊 562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9月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学术道德建设征文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