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负责人:
即日起,2023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开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2018年度、2020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批准立项的课题按照立项文件要求执行。
三、提交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3版)》纸质版、电子版(Word)各1份。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有“案例”的课题提供)纸质版、电子版(Word)各1份。
3.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格式要求参见附件6),纸质版1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一侧(材料不退还)。
4.《汇总表(2023版)》电子版1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816,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宫磊校内邮箱。
四、截止时间
9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结题鉴定不收取鉴定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磊 8472562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