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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度人文社科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2-04-08

各单位:

为促进我校人文社科学科发展,提升人文社科研究水平,实现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立项数的突破,根据《大连海事大学人文社科重大项目培育计划方案》,决定开展2022年人文社科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和专职研究人员,鼓励和支持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担任首席专家。

2.五年内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等同级别的科研项目;无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同级别项目。

3.近五年在所申报领域的论文、专著、咨政建议等代表性研究成果不少于3项,其中至少包括1项A级期刊论文、A级学术专著或A级智库成果等。

4.已入选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其他校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且不能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须按照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申报要求,邀请优秀专家组建项目研究骨干。

二、选题指南

1.选题指南重点从我校近两年征集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选题中遴选,具有重大研究价值的选题,可不受限制。

2.研究选题由申请者依据选题指南自行设计,但不得与已中标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选题重复。

三、有关要求

1.重大培育项目每年拟资助10项左右,研究周期为3年,每项资助20-30万元,分年度按需求拨付经费,按照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连续3年每年度报送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选题,培育期内每年均须申报国家级社科重大项目一项。

3.项目执行期间,如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获立项,则自动结项。

4.项目资助期满,如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社科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重点项目,则免于验收。

5.项目资助期满,若未获国家级社科重大重点项目立项,项目结题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至少发表3篇A级期刊论文(2篇B级期刊论文可等同1篇A级期刊论文;智库成果可替代同级别期刊论文);

(2)提交1份完整研究报告;

(3)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术沙龙或研讨。

6.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否则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7.如发现项目负责人应付式申报或2年未按要求申报的将撤销项目,取消负责人三年内再次申请资格,收回当年度剩余经费并停止后续拨款。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2.符合条件申报人填写《2022年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报所在学院初审,学院汇总后电子版统一报送人文社科研究院王浩校内邮箱,不接受个人申报;纸质材料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报送。

联系人:王 浩

联系方式:84727351;15998520386(微信同步)

附件:

1.2022年度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选题指南

2.2022年度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

3.大连海事大学人文社科重大项目培育计划方案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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