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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1-02

各单位:

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推动高校坚持守正创新,巩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四种类别。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1万元,自选项目一般不予资助。

三、申报内容

1.高校思政专项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2.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不参评自选项目需在项目类别注明“不参评自选项目”,其他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由评审专家按照《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

3.各类项目一般在1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完成。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等。专著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报告、论文集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论文集要求至少6篇论文,申报者请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选择预期成果形式。)

四、申报条件

1.高校思政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项。获得第十二届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赛一等奖、第十届辽宁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2023年辽宁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训练营“最佳表现奖”的教师申报本项目,不占学校名额。不占名额人员申报时务必在《汇总表》里标注

2.高校思政专项项目限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以及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院)、团委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申报。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4.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后出生)。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

(2)同一研究课题(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已获国家、教育部、省教育、科技、社科等部门立项的负责人。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申请书》要按照公布的《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数据代码表(2023年度)》填写。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活页》中的相关要求填写,论证字数不能超过7000字,《活页》内容与《申请书》《申报汇总表》内容务必一致,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项目申请人要依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5.高校思政专项的结项工作由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负责。成果的鉴定和结项要求参见附件。

6.课题组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六、材料报送

1.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Word版)、《申报汇总表》(Excel版)。以上3个电子版文件分别以“姓名”、“姓名-活页”、“姓名-汇总表”命名。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综合楼816,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宫磊校内邮箱。

七、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1月3日16:00前填报申报意向,填写链接如下https://www.wjx.top/vm/Q0TtyAr.aspx#

正式申报材料于2月29日17:00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宫磊 8472562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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