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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4-18

各单位: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具有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本次申报立项课题按照《大连海事大学科研项目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定,项目级别为纵向科研项目Z4级。

二、申报人员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与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均不得兼报。

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

三、申报额度

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30项。

四、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对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不得申报非教育研究类选题;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五、报送材料要求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4版)》纸质版一式1份;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4版)》纸质版一式3份;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

4.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Word、Excel格式)。

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综合楼816,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宫磊校内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

六、截止时间

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宫磊 8472562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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