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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习近平同志《论教育》” 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4-10-08

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大连海事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及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现开展202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习近平同志《论教育》”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本批专项不设置具体指南,请申请者根据习近平同志《论教育》,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体系化研究和学理化阐释,形成一批原创性、有深度、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二、考核验收

(一)考核指标:以上需:1.提交研究报告一份(2万字);2.形成决策咨询建议一份(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并采纳)或者在报纸等刊登理论文章1篇(鼓励“三报一刊”)。

(二)资助金额:2万元/项。

(三)验收时间:2024年11月底。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本校正式在编教师,无其他校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在研或近三年内撤项。

2.意向申报的负责人请填写申请书(详见附件)。

3.申请人于10月11日17:00前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至人文社科研究院王浩校内邮箱。文档命名方式“申请人-申请书”,如“张**-申请书”。

四、其他事项

每人同期只能担任一个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不可兼得。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类别包括青年教师科技创新项目、重点科研团队项目、学生创新基金项目、各类专项项目(含博联基金)以及由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联系人:王浩 84727351 综合楼816

附件:202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申请书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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