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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大连市社科联2025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5-03-31

各单位:

大连市社科联2025年度课题申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当前我市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深化认识,深入研究,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大连高质量挺进“万亿GDP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说明

1.大连市社科联课题,校内认定级别为纵向科研项目Z5。

2.课题研究坚持结果导向,经费资助以后期资助为主。

3.申报人可围绕《指南》设定的研究方向,紧密结合大连实际,立足自身研究专长,直接选题申报;也可围绕《指南》方向确定的主题,结合研究实际,自拟题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求

1.必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大连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方向、目标、要求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2.作为课题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项课题。

3.一人不能同时主持多个市社科联在研课题(大连市社科联2024年第一、二批立项课题——大社科发﹝2024﹞15、16号,应于2025年6月结项;确已完成研究、可按时申报结项的,可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4.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2项课题申报(包括本人主持项)。

(二)研究要求

1.课题立项后,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对应用性、时效性要求较强的课题,鼓励尽早完成研究工作或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及时报送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将择优采用。

2.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对引用的观点和数据要注明参考文献和出处。

3.课题组在研期间公开发表的与所研课题相关联成果须注明大连市社科联在研课题,同时作为结项佐证材料。

4.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取消两年申报资格。

四、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表》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式1份。

2.课题研究佐证材料(包括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公开发表、出版以及获采用、领导批示的成果)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式1份。

3.《汇总表》电子版1份。

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电话等个人信息。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

上述材料请于4月18日前发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宫磊校内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宫磊 84725621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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