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此次成果奖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等待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3年2月6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预报名
拟申报本次成果奖的老师请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间截止于11月30日16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三、申报具体要求
1.此次申报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填写《申报一览表》,并结合申报成果质量进行排序,加盖公章后报送人文社科研究院,同时报送《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及所有申报人的《申报评审表》电子版。
2.此次优秀成果奖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3.由于此次成果奖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待确定我校申报限额后,学校确定申报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组织相关教师准备纸质材料。
4.具体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王浩735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3.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
5.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6.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附件资料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docx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docx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docx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doc5.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xls6.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