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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2-11-29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此次成果奖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等待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3年2月6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预报名

拟申报本次成果奖的老师请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间截止于11月30日16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三、申报具体要求

1.此次申报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填写《申报一览表》,并结合申报成果质量进行排序,加盖公章后报送人文社科研究院,同时报送《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及所有申报人的《申报评审表》电子版。

2.此次优秀成果奖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3.由于此次成果奖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待确定我校申报限额后,学校确定申报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组织相关教师准备纸质材料。

4.具体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王浩735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3.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

5.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6.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附件资料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docx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docx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docx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doc5.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xls6.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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