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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四届)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2-08-18

各单位: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四届)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辽宁省表彰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四届)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机构和评选名额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评审工作由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评委会组织实施,评选名额为5人。

二、评奖对象和参评条件

1.评奖对象:凡户籍或工作在辽宁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符合参评条件,均可由其所在单位推荐。

2.参评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服务,长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普及和人才培养工作,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独立或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国家级课题和3项及以上省部级课题;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2部及以上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译著或编著;在中文核心、CSSCI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0篇以上学术论文。已获过本奖项人员不再推荐。

三、推荐程序

1.参评人提供参评资格证明及个人最具代表性的5个学术成果参评,不得多报或者漏报。填写《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选推荐表》、《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选推荐汇总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办。

3.评审办初审通过后,推荐单位负责对被推荐人征求公安、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四、注意事项

1.《推荐表》中“推荐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请参评人按照填报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的份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报送材料明细》

五、截止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92,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综合楼816,《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宫磊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磊 562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2818

 

附件资料附件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doc附件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xls附件3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doc附件4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权威报刊名录.do....doc附件5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报送材....docx

上一条:关于申报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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