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辽宁省司法厅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者可参考选题题目,结合本人或课题组已有研究基础和方向选题或自拟题目申报。选题指南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立项及成果要求
1.课题类别。课题设A类课题、B类课题(自选课题)。申报结束后,省司法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
2.完成时间。立项课题研究成果须于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
3.成果要求。研究成果要有理论创新,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建议方案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成果研究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和数据要准确和完整;研究成果以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报送,不少于8000字。
三、截止时间
5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提交材料要求
《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综合楼816,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宫磊校内邮箱。
五、联系方式
宫磊 8472562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