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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课题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3-05-06

各单位:

辽宁省司法厅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者可参考选题题目,结合本人或课题组已有研究基础和方向选题或自拟题目申报。选题指南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立项及成果要求

1.课题类别。课题设A类课题、B类课题(自选课题)。申报结束后,省司法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

2.完成时间。立项课题研究成果须于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

3.成果要求。研究成果要有理论创新,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建议方案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成果研究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和数据要准确和完整;研究成果以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报送,不少于8000字。

三、截止时间

5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提交材料要求

《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综合楼816,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宫磊校内邮箱。

五、联系方式

宫磊 8472562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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