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人文社科重大项目培育,提升人文社科研究能力和水平,根据《大连海事大学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开展2023年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岗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人员,鼓励和支持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担任首席专家。
2.近五年内曾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等同级别的科研项目。
3.无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同级别项目。
4.申报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重大培育项目,拥有开展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和前期基础。近五年在所申报领域的论文、专著、咨政建议等代表性研究成果不少于3 项,其中至少包括1项A类学术论文、A类专著或A级智库成果等。
5.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要求,邀请国内该领域优秀专家学者构成项目研究骨干,建立紧密合作研究关系。
6.已入选校级科研创新团队资助等其他重点科研项目立项的不重复资助。
二、选题指南
1.申报人根据本通知发布的选题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的,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改变主体研究内容。
2.申报人也可自拟具有重大研究价值的选题,但不得与已中标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选题重复。
三、有关要求
1.重大培育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每项资助20-30万元,分年度按需求拨付经费,按照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负责人须在培育期内每年度报送国家级社科重大项目选题,并每年申报国家级社科重大项目1项。
3.项目培育期内,如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及经学校认定的其他同等级别人文社科类重大项目等获立项,则自动结项。
4.项目培育期满,如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社科后期资助重大项目以及经学校认定的其他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则免于验收。
5.项目资助期满,若未获国家级社科重大重点项目立项,项目结题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至少发表3篇A类期刊论文(2篇B类期刊论文可等同1篇A级期刊论文;智库成果可替代同级别期刊论文);
(2)提交1份完整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
(3)每年至少牵头举办1次学术沙龙或研讨活动。
6.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否则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5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2.符合条件申报人填写《2023年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报所在学院初审汇总后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校内邮箱,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提交。
联系人:王 浩
联系方式:84727351
附件:
1.2023年度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选题指南
2.2023年度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
3.2023年度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汇总表
4.大连海事大学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5月9日
附件资料附件1:2023年度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docx附件2:2023年度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doc附件3:2023年度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xlsx附件4:大连海事大学人文社科重大培育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