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项目申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项目申报 -> 正文

关于申报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3-11-17

各位老师:

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密结合辽宁实际,本着鼓励申报、择优立项、宁缺毋滥原则,着力为全面依法治省、法治辽宁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法律对策支持,重点回答和解决制约辽宁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问题,回答和解决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回答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问题,以新时代法治理论创新引领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向纵深开展。

根据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确定52项课题题目作为申报参考。省委依法治省办根据申报情况,严格筛选,最终确定入选课题并发布立项公告。

二、课题设置

(一)课题类别。本次课题设置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三类。

(二)经费支持。重点课题拟给予1万元经费支持,一般课题拟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自选课题无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求具有原创性、客观真实反映法治建设问题和成效;具体举措、展望要体现地方法治建设特点;数据真实有效,经得起实践检验;理论阐释严谨周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申报的课题题目可以从《省委依法治省办2023年度立项课题指南》中直接选定,也可以参照《指南》中的课题题目内容自拟。

(三)课题申请人在申报时,无需注明申报课题类别。课题立项类别最终由省委依法治省办决定。

四、截止时间及提交材料

申请人请于11月21日前将《课题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宫磊校内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涉密材料请标注并提交纸质版,不要通过邮箱发送。

五、联系方式

宫磊 562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11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征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4年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