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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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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流程

导语:

为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1995年,教育部设立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这是教育部为表彰奖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取得的突出成绩,展示高校社科界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成果,鼓励严谨治学、勇于创新、铸造精品,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一项重大举措。该评选活动迄今已开展八届,共有5767项优秀成果获奖。

一、报奖通知发布

1.教育部社科司发布报奖工作通知

2.人文社科研究院根据通知发布我校报奖工作安排(海大办公系统以及人文社科研究院官网)

二、评奖申报

1.学校内部遴选推荐

2.教育部社科司主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录入、上传和打印。

三、评奖公示

教育部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结果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0天。


项目管理部门:人文社科研究院

办公地点:综合楼816

办公电话:8472 7351/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