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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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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申报

导语:

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申报是繁荣学校哲学人文社科的重要渠道。根据《大连海事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连海大党发〔2015 〕39 号)、《大连海事大学举办国际会议暂行管理规定》(连海大国合字〔2011〕290号),开展各类报告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申报、审批制度,明确责任,严格把关。

一、活动申报

(一)根据各单位举办的报告会内容、性质等,实行分类审批、分级管理:

1.各部门、各院(系)举办报告会,须经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

2.各院(系)团、学组织举办报告会,须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及校团委审核同意后,报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

3.校研究生会、学生会、学生社团等举办报告会,分别由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团委审核同意后,报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

4.有境外学者参加或担任主讲人的报告会,须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同意后,报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向境外人员发出正式邀请。

5.教学、科研类报告会,由所在单位及科学技术处审核同意后,报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

(二)各主办单位应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举办报告会的报批申请。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要做好录音、录像及文字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举办报告会实行一会一报制。各单位应如实填写《大连海事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二、活动筹备组织

根据活动会务安排做好相关筹备组织


三、后续事宜

1.及时做好新闻报道

2.及时做好报销等工作

3.及时做好材料归档


活动申请地址:办公系统-活动申请

人文社科研究院联系方式: 8472 3893

宣传统战部联系方式:8472 821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方式:8472 7540



附件【大连海事大学国际会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