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公章(科研类事务)申请使用流程
导语:
请先按照表格要求完成所在单位的签字审批,然后由社科院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或管理人员审核后到社科办公室盖社科院公章,最后到校办加盖学校公章(或者到科技处加盖科技合同章)。
一、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表格信息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审核
三、人文社科研究院审核盖章(若合同金额超限,则还需要校领导签字)
四、校办加盖学校公章(或者到科技处加盖科技合同章)
人文社科研究院:综合楼816 84727351、84725621
校办:综合楼810 84728575
科技处:综合楼705 84725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