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事务

社科院行政公章用章流程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事务 -> 社科院行政公章用章流程

社科院行政公章用章流程

导语:

社科院公章由社科办公室保管、使用。所有盖章材料请按照要求先完成所在学院的审批盖章,然后递交社科院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或管理人员审核,最后到社科办公室盖章,并做好盖章材料的登记留存工作。

一、所在单位审批

1.需要盖章的材料内容如实填写完毕后,由所在单位审核审批签字、盖章

2.各类项目申报结题等盖章,请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本人到人文社科研究院

二、社科院审核、盖章

携带材料到社科院审核签字



项目管理部门:人文社科研究院

办公地点:综合楼816

办公电话:8472 7351/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