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行政公章用章流程
导语:
社科院公章由社科办公室保管、使用。所有盖章材料请按照要求先完成所在学院的审批盖章,然后递交社科院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或管理人员审核,最后到社科办公室盖章,并做好盖章材料的登记留存工作。
一、所在单位审批
1.需要盖章的材料内容如实填写完毕后,由所在单位审核审批签字、盖章
2.各类项目申报结题等盖章,请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本人到人文社科研究院
二、社科院审核、盖章
携带材料到社科院审核签字
项目管理部门:人文社科研究院
办公地点:综合楼816
办公电话:8472 7351/5621